2015年中央財經大學法學考研命題特點及復習攻略
[摘要] 2015年考研報名正在進行中,對于備戰(zhàn)央財法學考研的各位考生來說,只有正確把握命題規(guī)律,才能精準掌握復習方向,才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果。就近年來考研來說,央財法學考研的命題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基礎性和重復性。

2015年考研報名正在進行中,對于備戰(zhàn)央財法學考研的各位考生來說,只有正確把握命題規(guī)律,才能精準掌握復習方向,才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果。就近年來考研來說,央財法學考研的命題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
1、基礎性
央財法學考研非常注重基礎知識的考察,極少出現(xiàn)偏題、怪題,因此大家在復習的時候應該著重夯實基礎。導師的學術文章等,在學習之余適當涉獵即可,不能過度占用考研復習時間,更不能本末倒置,取代考研教材。
2、重復性
歷年真題是重要且必要的復習資料,央財?shù)臍v年真題重復率很高,鮮明的體現(xiàn)了重者恒重的特點,有的時候甚至會原封不動的照搬往年真題,所以歷年真題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大家要在認真對待真題的同時,更注重思考和標注,同時通過真題來檢驗自己對知識的掌握度。
下面,就以商法的公司法部分來舉例,將2006年到2013年的真題進行歸類總結,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側重于對基礎知識的考查。就如同剛才所講的一樣,除了極個別的情形,都是考查課本內容,不超范圍,只要記住了就會答。大家在復習的時候把這些基礎知識從雜亂的教材中提煉出來,以筆記的形式整合成框架體系,這樣就能把“厚”書讀“薄”,減少記憶負擔,提高效率!同時,除了課本上理論性的知識,大家還要練習一些案例分析題,比如經典的司法考試題。這里要提一下,央財很多的案例分析題都是來自于司考,或者改編于司考。這樣一是讓自己理解基礎知識,檢驗一下復習成果。二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養(yǎng)成好的法律思維。
第二,針對重點章節(jié)反復考查,考試點重復率高。通過以下表格大家也會發(fā)現(xiàn),考點會集中在某幾個章節(jié),比如第十一章和第十章的命題率特別的高,也許有人會說08年到13年,每一章不也就出了三道題嗎?但是你別忘了,08年到13年商法考試內容不僅包括公司法和證券法部分,還有破產法、票據(jù)法、保險法。這樣考慮的話,那這兩個章節(jié)占的分值就特別的高,那自然就是我們將來復習的重點。
第三,基本不考瑣碎的知識點。比如說:第十三章“公司治理結構”,這幾年的考試中只有2011年針對“股東代表訴訟”進行了考查,而這一章的內容除了“股東代表訴訟”之外還針對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經理進行了介紹。但是這幾節(jié)的內容都非常瑣碎,例如“董事會人數(shù)的規(guī)定,董事的任期,董事會議的召開等等”,這些知識點較細,較碎,不容易出大題,所以只需要做簡單的了解。
第四,課本每章后的“練習題”有很大參考價值,經常出原題!比如說:2013年的“發(fā)起人的法律責任”就是第八章的課后練習題,一個字都沒變動。2011年案例分析題,問你“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條件”,而第十章后面的第二個課后練習題問的就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的法律規(guī)制”。2009年的論述考查的是“股權的性質”,也是照搬了第十一章的課后練習題。2013年的名詞解釋是“清算人的概念”,而第十三章的練習題問的是“清算人的職權”。2011年考的是股東代表訴訟的含義與缺陷。而第十二章其中一道課后練習題就是問你股東代表訴訟的要件。雖然這個并不是原封不動的照搬,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對課后練習題,找出考試重點。所以說,每章后的課后練習都很有可能成為將來考試題目中的原題,即使不是,那對于我們把握考試方向也是十分有利的。各位考生可以適當搜集一些央財各學期期末考試的考題,對大家進行階段性模擬測試,協(xié)助大家查漏補缺,增加考試經驗。
最后,建議大家正確分析命題規(guī)律,精準把握復習方向,做到有的放矢,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