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少數民族骨干”招收簡章
[摘要]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5年我校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20名,博士生3名。
為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繼續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一、招生人數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5年我校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20名,博士生3名。學校確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和學位類型時,將根據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對人才的實際需求,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學校招收漢族考生不超過2人(博士不超過1人)。具體地區名額分布見下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學校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報考“其它”欄目的計劃): 二、生源范圍 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報考資格確認與報考條件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資格的確認由各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確認報考資格后考生須將《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或《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至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碩士報考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②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③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同等學力人員。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詳細要求見下列第3條。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還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 高職高專畢業學歷人員需工作不低于2年(從畢業到2015年9月1日),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8門以上(必須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③公開發表過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為前3名)或獲得地級市或廳級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為主要完成人)。 ④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⑤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3.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②承諾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③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至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要求見我校《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的有關說明。 ④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錄取 1.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我校將在錄取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具體的招生錄取辦法。 2.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考生簽訂協議書后,錄取名單經按要求公示和全國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聯合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后,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3.博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單位或地區工作,且服務年限不得少于8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服務期為12年)。 4.碩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5.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五 、其他 1.有關報名、報考專業、考試科目等考試信息請參閱《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華南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說明。 2.考生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華南理工大學開始碩士課程學習。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同時在華南理工大學就讀期間根據我校研究生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并享受相關獎助政策。 請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和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瀏覽最新消息。 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且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規定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一號樓1210室 郵政編碼:510640 聯系電話:020-87113401 信訪電話:020-87113401 020-87110195(學校紀檢) 圖文傳真:020-8711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