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2015“少數民族骨干”招收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摘要]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4]5號),我校2015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
【相關閱讀】 一、招生生源范圍及招生計劃 (一)生源范圍 1.招生生源范圍是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2.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二)招生計劃 1.根據教育部文件,我校擬招收博士生計劃為15人,碩士生計劃為45人(分省計劃詳見教育部公布的相關文件)。 2.錄取的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二、 報考條件 (一)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本計劃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4.其他報考條件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5.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4.漢族考生限定為本計劃生源范圍內的在職人員和生源范圍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職人員。 5.本計劃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6.其他報考條件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7.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考生須于網上報名20天內將經本人確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蓋章的《報考201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寄給所報考學院研究生招生教務老師處(并在信封上注明“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報考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將《登記表》提交到報考學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登記表》由考生到生源所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審批蓋章。未經審批確認的考生不具有報考資格。 四、報名及考核程序 報名程序、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考核程序,請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生“報考類別”只能填“定向”,“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生“報考類別”只能填“定向就業”。 五、復試錄取 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 對于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將在綜合考核情況和考生碩士階段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的基礎上,在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對于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將在綜合初試、復試情況和考生本科階段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的基礎上,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分省計劃數,分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中國人民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pgs.ruc.edu.cn)上統一公示。 六、其它 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于2015年9月入學;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需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于2015年9月進入中國人民大學開始攻讀碩士學位;達到我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錄取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我校相關規定繳納。具體參見《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簡章》。 七、未盡事宜 均以《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簡章》及相關規定為準,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研究生院網站:http://pgs.ruc.edu.cn 研究生院聯系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詢電話詳見研究生院網站。 各學院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XXXX學院 郵編:100872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