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5年高級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MPA-E)自2012年起由單證(畢業證)轉為雙證(畢業證、學位證)。清華雙證MPA-E教育將充分發揮清華大學的綜合優勢,實施改革后的新版培養方案,致力培養“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
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MPA-E)自2012年起由單證(畢業證)轉為雙證(畢業證、學位證)。清華雙證MPA-E教育將充分發揮清華大學的綜合優勢,實施改革后的新版培養方案,致力培養“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 一、招生計劃 擬招收學生不超過30名。招生對象一般級別在正處級以上,由各省(自治區)、市級組織部門統一推薦。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截至2015年8月31日,所獲學歷學位及工作經驗必須滿足下列情況之一: (1)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2)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學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3)獲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并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4.在境外獲得本科以上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0年8月31號以后出生者)。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7. 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報考、錄取或入學資格。 三、推薦方式 考生自愿報名、組織審核推薦。請各省市區組織部門在10月25日(以郵戳為準)之前將《報考人員推薦表》(見附件)匯總后寄送至: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102室 陳老師收,郵編100084,電話010-62794348,郵箱mpa@tsinghua.edu.cn。推薦考生名單將于10月底在公共管理學院主頁公示。 四、報名 1.網上報名 1)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報名費直接在該網站繳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點:清華大學(報考點代碼:1103)報考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專業代碼125200)考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英語二(204)報考類別:定向就業 3)學歷認證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在該網站查詢各省市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并出具紙質認證報告。報告的提交方式和時間將在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另行通知。 4)網上確認并上傳照片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中交納報名費成功的24小時后,須登錄清華大學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yz.tsinghua.edu.cn/上傳電子照片,照片通過審核方可參加初試,上傳照片截止時間2014年11月6日。考生無需現場確認。 五、筆試、面試與錄取 1.筆試 1)下載打印《準考證》 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牢記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7日,憑該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2)考試地點:清華大學(具體考場安排見準考證);考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考試科目: 上午8:30-11:30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下午14:00-17:00 英語 2.面試面試將于2015年統考成績公布后舉行,筆試成績達到清華B線的考生進入面試。我院將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70%)和筆試成績(30%)加權進行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3. 錄取擬錄取考生在報考信息真實性復查通過后獲得正式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及其所在單位與清華大學簽署三方協議后,清華大學將于2015年7月發放錄取通知書,2015年9月入學。 所有錄取考生清華大學不予調檔案或調戶口,畢業不予派遣,無需轉黨團組織關系。 六、學習方式 上課地點為清華大學。學習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學生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1. 分段集中上課:即每個學期集中1次,每次學習6周,共集中4次。 2. 晚上和周末上課:課程學習共4個學期。 3. 學習年限:2.5-4年 七、學習費用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學費、論文指導費、論文答辯費共計5.9萬元。費用可在第一學年注冊報到時一次繳清;或在每學年報到時各繳一半,分兩次繳清。 八、證書授予 按照清華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經學位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授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MPA)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九、聯系方式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網址:http://www.sppm.tsinghua.edu.cn 聯系人:教學辦公室陳老師 電話:010-62794348 傳真:010-627826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102室(郵編:100084) 十、其他說明 1.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2. 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3. 我校不指定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不劃定考試內容范圍等。 4. 清華大學不負責提供MPA在讀學生的住宿。 5.更多招生政策和培養信息,詳見《清華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清華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yz.tsinghua.edu.cn)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主頁(www.sppm.tsinghua.edu.cn)。 6.有關報考條件、考試安排等信息最終以教育部有關部門及相關機構的規定為準。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