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會計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為了落實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類型結構,我校2015年試點招收非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代碼:125300,招收類別為定向就業。
為了落實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類型結構,積極發展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重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注重選拔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優秀在職人員,我校2015年試點招收非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代碼:125300,招收類別為定向就業。 一、專業特色 1、依托于重點學科。本專業研究生的培養依托于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會計學為北京市重點學科、博士授予點。會計學院擁有深厚的研究生培養基礎,擁有一支會計和審計理論與實踐兼備的師資隊伍。 2、依托于國家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該專業研究生的培養依托于我校與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共同建立的國家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學生可以獲得德勤等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實習的機會。 3、實踐性強。所有專業課程都將引入案例教學。 4、雙導師制培養。除校內導師外,對于每名學生都將配備一名校外實踐型導師。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兩年(含)以上會計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1年(含)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 5、黨校本科學歷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6、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7、現役軍人考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三、報名程序 考生報考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網上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公眾網網址:http://yz.chsi.com.cn3、報名點選擇:所有報考我校會計專業碩士(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必須選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為報考點,選擇其他報考點無效。 4、報考費繳納方式、標準及注意事項等信息,屆時請登陸研招網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查看。 (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按指定時間及地點配合采集電子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2、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補辦。 3、現場確認地點:請屆時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具體地點。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信息不真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否則不予確認。 3、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現場報名時須出具所在單位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錄取前須與原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5、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6、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備用信息”一欄中,注明“非全日制學習,定向就業”。請考生認真、切實填寫,否則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發放準考證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寫字。 五、考試和錄取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準考證》上做具體規定。 3、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28日 4、初試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具體考場以準考證上公布的為準) 5、初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英語二(100分)。 考試大綱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等聯合制定的《2015年MBA/MPA/MPACC聯考考試大綱》、《2015年MBA/MPA/MPACC聯考輔導教材》(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 (注:我校專業課不舉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 6、初試成績查詢: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自行查詢下載。 7、關于初試考試的特別說明: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復試:包括復試和體檢 1、復試時間: 2015年3月-4月,請登陸研究生部和會計學院網站,查詢我校碩士生復試基本要求和復試程序。 2、復試內容:英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面試、政治筆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兩門所報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3.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復試辦法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 4.復試時須繳納復試費100元。 5、體檢: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6、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 六、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2、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3、根據規定,被錄取的考生不轉檔案、不轉戶口,并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4、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2015年6月,具體時間以上級通知為準。 七、學費標準、學習方式及年限 1、學費:56000元人民幣。 2、學習方式:非全日制,利用業余時間在職學習。 3、學制:基本學制2年,最長學習時間4年 八、學歷學位與就業 1、按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并取得合格成績和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授予碩士學位。 2、我校不負責定向就業類別畢業生的畢業派遣等相關事宜。 3、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九、聯系方式 相關招生信息和通知請在我校研究生部或會計學院網站查詢、下載。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站:http://yjs.cueb.edu.cn/ 研招辦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張家路口121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博納樓34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70 研招辦電話:010-83951759 會計學院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張家路口121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敏行樓二層 郵政編碼:100070 學院咨詢電話:010-8395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