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
[摘要] 安徽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的多科性財經性大學,是安徽省重點建設大學,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推薦免試方式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安徽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的多科性財經性大學,是安徽省重點建設大學,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推薦免試方式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現將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生辦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專業及人數 列入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均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并且特色鮮明的學科范圍。具體接收推免生的專業、人數及學制詳見《安徽財經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二、申請條件 1.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 2.思想品德優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無補考課程。 4.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為425分以上,擬推薦美術學專業為四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對科研能力特別突出或獲得國家級學科競賽二等獎以上的推免生,可以適當放寬外語標準。 5.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6.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7.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三、獎助政策 1.科研啟動基金。面向“985”、“211”及其他高校(含本校)生源,分別為每生提供12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科研啟動基金。 2.學業獎學金。第一學年均享受學校提供的4000元-12000元等級學業獎學金。以后各學年根據學業表現和科研貢獻等按比例享受學校提供的4000元-12000元等級學業獎學金。 3.國家助學金。學制年限內,每學年均享受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 4.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0元,具體獎勵比例以國家文件為準。 5.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用于獎勵在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優秀學術論文、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優秀作品等相關科研成果。最高獎勵額度每篇3萬元,詳見《安徽財經大學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6.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獎勵。用于資助在校研究生結合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和撰寫而開展學術創新研究活動的專項經費。每年資助額度10萬,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0元。 7.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 “三助”崗位覆蓋在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0%以上,“助研”崗位津貼每月不低于500元,“助教”和“助管”崗位津貼每月不低于400元。 8.國際交流。學校已開展與愛爾蘭、韓國、美國等國家多所高校校際交流,從2014年起,已經啟動出國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項目。僅2014年度,提供100萬人民幣的資助。 四、申請接收程序 1.個人申請:學生獲得推免生資格后,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冊個人基本信息并申報安徽財經大學。 2.資格審核及復試:學校對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后,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校參加復試和體檢。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根據復試通知準時到學校相關培養單位參加復試。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提供給培養單位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學生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報告單、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復印件。 (4)所在院校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況一覽表,內容包括:前六個學期各門功課成績、考試課總評成績及所在專業名次。 4.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培養單位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后,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省招辦審核與公示。待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確定我校推免生資格。 五、學費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美術學專業學制3年,學費8000元/年,其他各專業學制2.5年,學費8000元/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會計、金融、法律(法學)學制2年,學費11000元/年,法律(非法學)學制3年,學費8000元/年 六、其他事項 1.嚴格遵守教育部36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自覺維護招生考試紀律。 2.國防生申請推免前必須征得國防辦公室的同意,學院上報由國防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的推薦名單,此類考生在報名信息的"現役軍人碼"欄中確認國防生身份。對于故意隱瞞國防生身份的學生,經查實后取消其推免資格并給與相應處分。 3.被確定為推薦免試的研究生,在畢業前有以下情形者,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1)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2)在最后一學年中,學習成績或畢業設計等環節出現不及格;(3)獲得推免資格后,受到紀律處分;(4)入學前未取得畢業證和學士學位;(5)出現學術不端行為。 七、咨詢申述咨詢部門:研究生處 聯系電話:0552-3169051申述部門:監察處 聯系電話:0552-317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