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內容非常重要。2013年英語一最后一篇文章考到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權力的爭斗讓多少人魂斷!英語二中考到了陪審團制度,如果有基本常識的同學基本靠正確的知識儲備就能做出答案。所以考研一定要有一定背景知識的儲備!
首先從一個句子說起:
The three-fifths formula handed Jefferson his narrow victory in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f 1800 by inflating the votes of the southern states in the Electoral College. (2008.Text4.)
3/5的條款(一個男奴隸在投票中只能算作3/5個人)增加了南方各州選舉人團的票數,進而幫助杰斐遜在1800年的總統選舉中獲得了微弱的勝利。
(注意翻譯中的切分和調序)
同學們對于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可能是陌生的,因為對于美國總統的選舉制度我們是陌生的。今天就來聊聊美國的總統選舉制度,當然范圍也是限于考研相關的部分。
1.決定美國總統選舉結果的是:
(1)普選票(選民票)(popular vote):每一個具有選舉資格的人就算一票。
(2)選舉人票(Electoral vote): 每州選舉人票數和各州在國會中的席位相等。加利福尼亞州的選舉人票多達55張,而人口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各州分布見:圖1)美國國會有100參議員、435名眾議員,加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3票,總統選舉人票總共就是538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