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摘要] 北京工商大學是北京市重點建設的多科性大學,1999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由北京輕工業學院與北京商學院合并,機械工業管理干部學院并入組建而成。
一、申請者須具備的條件 1.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 符合我校所申請學院及專業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3. 身心健康,符合學校的體檢要求; 二、申請者須提交的材料(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上傳掃描件) 1. 四、六級成績單和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 2.發表的學術論文、著作、教材、專利或其它可體現學術能力的成果和獲獎證書(須提交原件的掃描件); 3. 個人自述(1000字以內,主要說明個人情況及申請理由,要求手寫簽名)。 三、申請程序 1.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提交上述材料并支付報名費; 2.各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審核申請者的材料并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者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確認(確認后方可參加復試); 4.各學院組織復試并公示復試成績(須公示5個工作日); 5.各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發出擬錄取通知; 6.申請者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回復確認(不確認者不能錄取); 7.研究生部在校園網上公示接收推免生的名單。 四、復試 1.復試原則 (1)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的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復試應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復試過程須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充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客觀評價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創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5)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復試應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確保考生的利益,確保復試平穩、順利進行。 2. 復試辦法 考慮到不同專業的差異性,具體的接收條件和復試工作安排由各學院制訂,詳見北京工商大學研招網上各學院推免生的接收條件、接收程序及復試錄取辦法。 五、錄取 復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者方可錄取,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各學院錄取推免生的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014年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須留有一定名額招收統考考生。 若申請人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通報申請人所在學校。 六、各學院研教秘辦公室聯系電話 七、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 北京工商大學西區綜合樓414室 郵編:100048 聯系電話:(010)68987086 電子郵件信箱: btbu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