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究所201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是中科院華南地區唯一的綜合性化學研究機構。現有職工25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67人,博士碩士導師21人,先后引進了中科院“百人計劃”等國外留學回國人才24人。
熱忱歡迎獲得所在高校推免資格的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申請攻讀我所碩士或碩博連讀研究生! 一、申請人條件: 1.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誠實守信,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具有2015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學生在其所在學校獲得2015年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獲得學術型外推資格的可以根據我單位和學生自愿的原則接收為學術型(包括碩博連讀生)或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獲得專業型外推資格的,只能接收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4.學生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專業主干課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二、申請程序: (一)網上申請報名辦法: 1.申請文件查詢:預計自己能在所就讀的高等學校取得校外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可通過我所主頁(http://www.gic.ac.cn/)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網,查閱2015年本所招生簡章及招生目錄,或直接與我所研招辦聯系,確定申請專業及方向。 2. 網上報名: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上報名”→“推免申請系統”進行提出申請(網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二)打印申請表、提交材料(所交材料若為復印件,在到我所進行推免考核時必須提供原件查驗) 申請人在網上申請成功后7天內將以下材料寄(送)到本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必須提供材料(提交時按如下順序排列): 1. 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一式1份,要求填寫完整、申請人簽字,并加蓋相應院系和校級推免資格主管部門公章。 2.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辦)加蓋公章的本科前三年課程成績單原件(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處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辦)公章。 3. 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此表要求在2015年全國碩士考試現場確認時間截止前寄送我所研招辦(一般為11月14日,以國家公布為準),寄以郵戳為準。 ★自愿提供材料(按如下順序排列): 1.《申請推薦免試攻讀中國科學院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推薦書需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2.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大學期間獲獎證書(復印件)。 三、考核程序: (一)初審 我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將用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手機)通知本人到我所參加推免考核,初審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核和體檢 1.考核時間:2014年9月至10月中旬,視申請人申請情況安排。 2.考核方式及內容:由我所碩士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口試為主,必要時筆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英語及體檢。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②。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考核既核查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特別是本科所學專業必修課成績,又注重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③。英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④。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須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 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四、擬錄取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1.擬錄取名單:我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和體檢結果進行審議,確定擬接收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擬錄取的申請者核發推免生擬接收函。 2.就讀學校在確認函上蓋章:申請人將我所擬接收函交所在學校的校級推免生資格審批部門,由校級推免生資格審批部門回復出具加蓋公章“2015年碩士××學位型推薦免試生資格確認函”給我所,確認函內容應包括:同意推薦申請人到我所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并由申請人所在學校提供推免名額。 3. 確認函回寄:申請人接到我所擬接收函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校方“確認函”寄回我所(寄以郵戳為準)。 4.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回寄推免生登記表:申請人根據所在學校安排,領取推薦免試生校驗碼,通過全國碩士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報考我所手續,并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到指定報考點現場確認,確認后申請人應在全國碩士考試現場確認時間截止前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寄或送本所研招辦(寄以郵戳為準)。 5. 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以統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 6.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一般為計劃內非定向。 7.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將與擬錄取的統考生一起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8.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若最后未獲得其所在高校的推薦免試外推名額,擬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五、其他 1.對推薦免試生的考核、接收工作(包括發出擬接收函),一般于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截止日(一般為10月25日)前5天結束,此后,我所對未返回“2015年碩士××學位型推薦免試生資格確認函”的考生不再保留推薦免試生資格。 2.對已發接收函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必修課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績; (3)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者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3.本簡章未盡報考事宜,請參看《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4.預計無所在學校對外推免資格者,請勿聯系申請推薦免試事宜。 5.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新出臺2015年招生政策不符事項,以新政策為準。 6.申請材料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興科路368號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50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20-85231264 傳真:020-85231119轉研招辦 電子郵件:yjs@gic.ac.cn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