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美術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18號)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將繼續開展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為更好地滿足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國高層次藝術創作/設計人才培養體系,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18號)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將繼續開展攻讀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培養目標 我院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具有較高水平的藝術創作技能、審美能力和較強的藝術理解力、表現力,能夠勝任本專業的各種藝術表現形式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201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藝術創作實踐經驗;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有5年(含)以上藝術創作實踐經驗并獲得省部級以上創作或表演獎勵者也可報考。 三、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 四、報名 (一)全國聯考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2.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錄全國統一報考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寫、提交考試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護照證件標準,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和成績單上使用)并網上繳納聯考科目報考費。 3.現場確認:2014年7月11日至14日期間,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學位和學歷證書以及《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確認,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特別提醒: (1)所有考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網上報名繳費和現場確認工作,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2)現場確認時,考生須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由于證件遺失或尚未辦理等原因,無法在現場確認時出具上述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網上報名時證件類型應選擇“暫無”。在現場確認時須簽署《預報名承諾書》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修改信息。屆時未兌現承諾的,將無法下載準考證,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二)專業復試報名(報到) 全國聯考科目即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分數線者,才可以參加我院復試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復試報名時間和地點待全國聯考成績公布后,在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上通知。 2.復試報名(報到)時,我院須進行資格審查,屆時考生應出示以下材料: (1)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其照片上加蓋公章。(《資格審查表》中,“報考學位種類”填寫“藝術碩士”,“專業學位代碼”為“135100”);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詳細的藝術簡歷一份; (5)專科學歷者須提交省部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費240元。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考試及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一)初試(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組織) 1.考試科目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英語),實行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為閉卷筆試。考試的組織工作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 2.考試時間、地點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科目全國聯考時間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試地點由現場報名點指定。 (二)復試(由中國美術學院自行組織) 1.考試科目:①政治理論;②專業論文;③創作或設計;④綜合面試 2.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杭州中國美術學院南山校區。 六、錄取與入學 我院將依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其中專科畢業者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10%。2015年4月公布錄取結果,2015年6月寄出錄取通知書,2015年9月入學。 七、培養方案 學制2年,以導師指導和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教學。按照中國美術學院制定的《中國美術學院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培養。培養方案在中國美術學院研究生處網頁上公布。 八、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成績合格,通過畢業創作(設計)和學位論文答辯,經中國美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頒發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九、考試參考用書 1.《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 2.《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政治理論考試大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 1.學習期間不遷戶口和檔案,完成學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或自主擇業。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住宿原則上自行解決。 3.本院對考生的相關通知或說明主要通過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公布,請考生務必經常登陸“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網頁,認真查看有關招生信息。 聯系部門: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號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郵編:310002 網址:中國美術學院招生網(http://zb.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