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 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財政部教育部 關于做好研究生獎助工作的通知》(財教〔2013〕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研究生學費標準與收繳辦法
1.學費標準
(1)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8000元。
(2)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0000元。
(3)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不高于省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行。
2.收繳辦法
學費按學年繳納。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應繳滿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應繳滿2年,博士研究生應繳滿3年。碩博連讀、提前攻博研究生,碩士階段學費按實際學習年限繳納,博士階段學費按3年標準繳納。新生第一學年學費須在入學報到之前繳清,在校生學費須在新學年開學之前2周內繳清。計劃財務處于新學年開學后第2周公布欠費信息。未經學校批準同意,學生凡不按期繳清學費的,不參加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發放。
二、研究生獎助學金
研究生獎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優秀研究生專項獎勵、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研究生困難補助、國家助學貸款、社會獎助學金等。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2萬元、博士研究生每生3萬元,獎勵名額及資金由國家下達。國家獎學金的評選按照《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試行)》(校發〔2012〕212
號)執行。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于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獎勵等級和金額如下表: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不分等級,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 元。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三等,獎勵標準為甲等每生每學年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甲等、乙等、丙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總體分配:一年級按40%:30%:30%,二、三年級按20%:60%:20%。各學院可以根據學校分配的獎學金總額調整獲獎比例,但獎學金等級及標準不變。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享受甲等學業獎學金,從第二學年開始統一參加學業獎學金申請評審。
定向就業培養的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月1000元,按每年12個月發放。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時間累計不超過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享受時間累計不超過2年。
公開招考類別博士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時間累計不超過3年。
碩博連讀及提前攻博研究生從學校發文轉入博士研究生階段當年9月1日起開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累計時間不超過3年;此前享受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