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15年全國聯考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中央音樂學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國藝術院校中唯一一所國家重點高校和“211工程”建設學校,1950年始建于天津。原隸屬于中國文化部,2000年歸屬教育部。
為繁榮和發展我國文化事業,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開展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05]34號)文件精神,中央音樂學院2015年擬向全國招收在職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100名。報考專業方向和導師詳見附件一。 音樂教育學院招收全國聯考在職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分為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僅在寒暑假完成學業)。 一、報考條件 1. 201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具有藝術創作實踐經驗;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有5年(含)以上藝術創作實踐經驗并獲得省部級以上創作或表演獎勵者也可報考。 2. 專科畢業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10%。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音樂教育學院非全日制聯考學位需參加“學校音樂教育新體系骨干教師培訓班”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分資格考試全國聯考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一)全國聯考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網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單位及省級用戶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以及《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報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考試,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區學位辦公室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音樂教育學院非全日制聯考學位需提交“學校音樂教育新體系骨干教師培訓班”結業證書。 全國聯考網報的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報考者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認真閱讀報名條件,確定自己符合報考資格。 2.在《資格審查表》中的“報考學位類別”欄填寫“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在“報考專業領域”欄填寫“音樂”;“專業方向”填寫“鋼琴”或“二胡”等(見附件一)。專業學位代碼135100。 (二)專業考試報名 專業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9月,屆時請登陸 yjs.ccom.edu.cn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報考,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科目、方式、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含藝術學基礎知識、英語)、政治、專業主科及專業基礎科目。 1.全國聯考在職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實行全國聯考,為閉卷筆試。考試的組織工作由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復習參考書為全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及指南》和《藝術學基礎知識》(王次炤主編),由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各地新華書店、專業書店有售,也可以向出版社郵購,聯系電話:010-66415711、010-66418248。 2.政治為閉卷筆試,由中央音樂學院組織考試。復習參考材料請見附件五。 3.專業主科及專業基礎科目(和聲與作品分析、中西音樂史等)的考試由中央音樂學院組織,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一、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項鋼琴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大綱參見附件三、附件四。 (二)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地點由現場報名點指定,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政治和專業科目的考試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1月在中央音樂學院與統考同期進行。 四、錄取 根據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2015年6月發錄取通知書,2015年9月入學。 五、學習與學位授予 (一)學制為三年。 (二)凡完成課程學習并獲得相應學分、專業考核(音樂作品、兩場音樂會)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者,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六、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要求,2015年秋季入學研究生學費具體標準如下: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原則上按學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學、退學、提前結業或經批準轉學等,學校根據研究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學習階段,計退部分學費。 七、其它 食宿由學生自理。 學習期間不涉及戶口問題,完成學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或自主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