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報考事業單位或需先考研
[摘要]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將全面打破。我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天實施。一些省份相關部門昨日發布了關于條例的解讀,指出條例實施后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將全面打破。我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天實施。一些省份相關部門昨日發布了關于條例的解讀,指出條例實施后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
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其實我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用制度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的。早在2002年,就起頭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請制度。2002年國辦轉發原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請制度的意見》,將聘請制斷定為事業單位的基礎用人制度。這一制度的目標是改造事業單位用人機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請關系轉變。《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請制度的意見》提出,聘請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必然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條例并沒有對事業單位聘請合同進行分類,而是統一規定聘請期一般不低于3年。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宣布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白提出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3年發布,截至2012年底,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已在全國領域內基礎實現全籠罩。
此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確定,事業單位作為法人,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確立了雙方平等人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員可以自主應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職責、享有待遇。條例還規定,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空閑時間考研求升遷也一去不返
回首往年事業單位仍使用“終身制”時,考上事業單位意味著從此可以享有更優厚的福利待遇、工作清閑可以喝茶看報等等,如果想要進一步發展,就可以利用大把的空余時間考取在職研究生,通過先進事業編、再考在職研的路線實現職位和待遇上的飛躍。所謂在職研究生,是指從從2000年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由各招生院校聯合組織考試發展為全國聯考,統一考試、統一錄取,完成學業后有學位證、無學歷證。俗稱單證研究生,也稱非全日制研究生。
隨著新的聘用制度的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間的競爭將更加激烈。通過高學歷實現升遷也從之前的“選修”變為“必修”。而這一路線是否能夠繼續沿用呢?
2014年6月18日,媒體從教育部獲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已印發《關于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根據這一通知,從2016年起,除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外,其他類別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將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和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管理。據悉,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改革將分兩步進行:今年和明年為第一階段過渡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仍繼續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獨立開展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第二階段,即從2016年起,不再組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今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計劃將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并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類下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并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
可見,隨著事業單位“鐵飯碗”的打破,在職研究生聯考也幾乎在同一時期走進歷史。
聘用制度改革決定教育與學歷的優先級
從制度改革的文件傳遞出的信息,我們不難解讀出這一改革的目的和帶來的影響。有關負責人指出,該條例最大的轉變是,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確定為“合同關系”,打破終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競爭、激勵約束、權益保障的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進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國家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目前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簽訂工作還有“死角”,不少單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還沒有真正發揮,聘用合同還沒有充分體現行業、崗位特點。條例實施后要繼續擴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應簽盡簽,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聘用制度的改革與在職研究生聯考的取消決定了以后在職研考核難度的提升。隨著競爭機制的引入和對人事管理的進一步嚴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很難再有往年大把的空閑時間進行備考;在職研究生臨考并入全國統一考試,也決定了在考試難度上的提高。兩項改革決定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在職考研實現發展的時間與精力成本大大提升,想沿用這一路線就對在職考研者的個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處理好工作與備考的關系。可以預見,進入事業編后再考研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
事業編與考研是否是魚與熊掌的關系?其實不盡然。以上兩項改革決定了兩類考試的順序必須作出調整。由于新的招聘制度是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采取和企業類似的合同制,如果想要在諸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就必須先進行更多的積累。學歷對于個人發展的決定作用進一步突顯,使研究生教育回歸到教育的本質,即對個人素質的整體提升,包括諸如學習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在具備了與高學歷匹配的諸多能力后,為考取事業編及進入事業編后的發展奠定基礎。教育決定素質,學歷決定發展,對于未來仍想在事業單位獲得發展的人來說,考研不僅更加必要,而且必須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