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公告
[摘要] 報名參加廣東省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在網上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本文內容并認真閱讀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布的公告信息及有關要求,正確選擇報考的招生單位和報考點,以免因錯選招生單位或報考點而耽誤了報名和考試。
第一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學術型專業和專業學位中的建筑學碩士、工程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林業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藥學碩士、中藥學碩士等13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四)具有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微博]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資格的高等學校,可以按規定數量和辦法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直接申請參加相關招生單位的復試。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接收推免生單位應及時為推免生辦理相關接收手續。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點設置及報考點要求 廣東省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共設立26個報考點,分列如下: 4401廣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廣州市建設六馬路16號(020)83868062 4402東莞市招生辦公室東莞市南城三元路8號(0769)23126083 4403江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江門市環市三路20號江門市教育局(0750)3503936 4404湛江市招生辦公室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號(0759)3339667 4405茂名市招生辦公室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號(0668)2277554 4406肇慶市招生辦公室肇慶市西江北路肇慶教育大樓(0758)2830903 4407汕頭市招生辦公室汕頭市龍湖區35街區豐澤莊(0754)88863455 4408梅州市招生辦公室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號(0753)2180859 4409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中山市博愛六路12號(中山市人才發展研究中心大樓)(0760)89989285,89989284 4410韶關市招生辦公室韶關市西堤北路13號(0751)8899968 4411深圳市招生辦公室深圳市福田區皇崗路3009號(深圳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教學樓一樓)(0755)82882838,83328652 4412珠海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112號(0756)2121327,2258097 4413中山大學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020)84111686 4414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020)87113401 4415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020)85213863 4416廣東工業大學廣州市番禺大學城外環西路100號(020)39322722 4417廣州美術學院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020)84019197 4418暨南大學廣州市黃埔大道西601號(020)85220045 4420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483號(020)85280066 4421廣州大學廣州市番禺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020)39366238 4422廣州醫科大學廣州市東風西路195號(020)81340542 4423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市番禺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020)39363999 4424南方醫科大學廣州市廣州大道北1838號(020)61648482 4425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市白云大道北2號(020)36207044 4426廣州中醫藥大學廣州市機場路12號(020)36585497 4427深圳大學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師范學院A座辦公樓413(0755) 26536235,26536177 擬在廣東省報考的考生在選擇報考點時須遵守以下規定,否則報名結果無效。 1.擬在廣東省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①廣東省境內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②往屆本科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須工作或戶口所在地是廣東省;③報考廣東省境內招生單位的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以及報考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的考生。 2.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南方醫科大學報考點分別只接受報考該校的考生報名。 3.華南農業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報考除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南方醫科大學以外的招生單位的考生報名。 4.廣州市內的考生報考華南農業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必須選擇所報考的高校報考點報名。 深圳市的考生報考深圳大學,必須選擇深圳大學報考點報名。 5. 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報考點只接受報考該校的考生報名,并且報考這兩所院校的考生必須到該校報名。 6. 廣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報考點只接受報考除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南方醫科大學以外的招生單位的考生。 7. 報考華南理工大學需考設計繪圖(6小時)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華南理工大學報考點報名;報考華南師范大學需考設計繪圖(6小時)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報名;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需考設計繪圖(6小時)專業的考生,可選擇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報考點報名(不受第2、3點限制)。 8.報考廣東省招生單位(汕頭大學、廣東財經大學除外)單獨考試或管理類聯考的“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并集中到暨南大學參加考試。報考汕頭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汕頭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并集中到暨南大學參加考試。報考廣東財經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必須到暨南大學報考點報名、現場確認及參加考試(不受第2點限制)。 9.報考除中山大學、汕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深圳大學、廣州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方醫科大學以外的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考生,必須選擇暨南大學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不受第2點限制)。報考汕頭大學的推薦免試考生必須到汕頭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 10.暨南大學報考點可接受報考外校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專業的考生報名(不受第2點限制)。 11. 在不違背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管理類聯考(僅限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專業)的考生可在網上就近選擇報考點進行報名。按照有關規定,考生選擇的報考點,也就是考生參加考試的地點。 12.報名期間,如因考生過分集中個別報考點,未報名的考生將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指定報考點報名并辦理確認手續。 第三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時間及報考流程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報名流程: 1.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第四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有關注意事項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 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 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 5.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并列為統考生對待。 6. 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咨詢。 第五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 1.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4.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月4日下午 外國語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1月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5.復試 (1)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3)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4)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6.體格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