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摘要] 上海交通大學是位于中國上海市的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蓋理、工、醫、經、管、文、法等9個學科門類的教育部直屬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國首批七所211工程和全國首批九所985工程院校之一。上海交通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以發布,請同學們關注。
一、 報名考試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4)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5)符合A或B條件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專業報考):A.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必須提供下列材料:大學英語四級(或四級水平)證書(報考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的考生須提供大學英語六級證書),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在統考初試成績合格后,還須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7)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8)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考方式(含推免生)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含推免生):報考2014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本考點(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參加入學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含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以同等學力身份報名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3105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并登錄“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完成本考點的“確認網報信息、上傳本人圖像照片、繳納報名費”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工作。在此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將應提供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本市閔行東川路800號,陳瑞球樓339室)。 (3)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應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初試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試均在我校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的考場進行;(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 (四)復試 (1)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籍信息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凡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 打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復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和提交復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我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2)采取差額復試,以面試為主,輔以必要的筆試。原則上按1:1.2的比例確定復試人數,各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加大復試比例。 (3)復試分數線按照招生學科的學位門類劃定,即理學、工學、農學、醫學、文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的12個門類(詳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查詢)。 (4)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培養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并在復試前通過各院系網頁向考生公布。復試總成績計入總成績(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 二、 體檢復試 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含推免生)。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三、 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其在校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錄取考生的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在考生錄取前,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均須與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簽訂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將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將不予錄取。 四、 學費和獎助學金 按照教育部規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校將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學費標準和獎助學金資助辦法,并及時公布。研究生還可通過參加學校、院系設立的各類獎學金評選,通過申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崗位工作獲得資助。 五、 研招辦聯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代碼:10248 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陳瑞球樓339室 電話:021-62821069 傳真:021-34206123-108 網站:y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