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及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系統的林業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運用現代林業技術,適應林業及生態建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林業專門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奉獻林業及生態文明建設事業的精神。
2、掌握現代林業基礎理論,具有創業創新意識和林業技術應用、管理和研發的能力。
3、具備林業行業和生態建設領域的基本執業能力。
4、基本掌握一門外國語,能夠閱讀外文專業文獻。
二、招生對象
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本科同等學力)人員。
三、學習方式與年限
全日制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非全日制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其中累計在校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
四、課程設置
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低于28學分。
(一)公共課(10學分)
1、政治理論課(2學分)
2、專業外語(3學分)
3、森林生態系統理論與應用(2學分)
4、森林資源與林業可持續發展(2學分)
5、科技創新方法(1學分)
(二)專業課(6學分)
根據需要,從以下幾類課程中選擇設置2-3門課程。
1、現代森林培育理論與技術(2-3學分)
2、森林災害防控技術及應用(2-3學分)
3、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2-3學分)
4、森林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2-3學分)
5、林木遺傳改良與良種工程(2-3學分)
6、現代林業信息技術(2-3學分)
(三)選修課
培養單位可根據培養目標、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學校辦學特色從以下幾類課程中選擇設置。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不低于8學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低于12學分。
1、經濟政策與項目管理類
2、生態環境工程技術類
3、資源監測與評價類
4、資源保護、開發與利用類
5、林業裝備與信息技術類
6、技術推廣與傳播類
(四)專業實踐(4學分)
全日制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從事不少于6個月的林業生產實踐,并結合實踐進行論文研究工作。專業實踐結束后需撰寫實踐報告,考核通過者取得學分。
五、學位論文
(一)學位論文選題應緊密聯系林業和生態建設,應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研究生運用相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林業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論文形式可以是技術研發論文、管理策劃、項目規劃與設計等。
(三)評審與答辯學位論文的評審應著重考察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林業和生態建設實際問題的能力;審查學位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
學位論文應至少由2名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家評閱。答辯委員會應由3-5位專家組成。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林業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六、學位授予
完成課程學習及實習實踐等培養環節,取得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授予林業碩士專業學位。
七、林業碩士設置方案
1、為適應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事業發展對林業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林業人才培養體系,創新林業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林業人才培養質量,特設置林業碩士專業學位。
2、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是“Master of Forestry”,英文縮寫為MF。
3、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系統的林業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運用現代林業技術,適應林業及生態建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林業專門人才。
4、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的教學內容要充分反映林業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課程體系體現整體性、綜合性、應用性,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式采用“案例式”、“交互式”、“專題講座式”等多種形式。
5、林業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林業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于半年。
6、林業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林業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7、學位論文的選題須緊密聯系林業和生態建設,體現學生運用林業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林業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以是技術研發論文、管理策劃、項目規劃與設計等,論文內容體現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林業和生態建設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林業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8、修滿規定學分、完成林業專業實習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林業碩士專業學位。
9、積極推進林業碩士專業學位與林業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銜接。
10、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準的林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11、林業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