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的意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原國家教育委員會研究生司于1989年初發出了《關于設立“培養中國式MBA研究小組”的通知》。研究小組就在我國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試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問題在有關高等學校和工商企業進行了調查研究和初步論證。根據研究小組的調研,現就此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的必要性
我國學位條例實施十年以來,為培養教學、科研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做出了重要貢獻。當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高級專門人才的培養必須面向日益發展的國民經濟建設。
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試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工作,目的就在于通過這條途徑培養出一批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懂得專業,能卓有成效地組織與指揮社會化大生產,善于經營,能夠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的中、高級管理人才,為我國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以及改革、開放事業服務。同時,這種專業學位的設置將使我國的學位制度更趨完善,將推動我國高級專門人才培養的多樣化,使學位制度進一步適應科學技術事業和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
因此,在我國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試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是十分必要的。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是專業學位的一種,其特點是:第一,工商管理碩士是務實型的管理人才,招生來源主要是在企業或其主管部門工作過幾年,有實踐經驗的現職人員,課程內容密切結合實際,加強實踐環節,采用培養過程與企業密切聯系或與企業聯合培養,畢業后回到企業中去的培養模式。這與主要從應屆畢業本科生中招收缺乏實踐經驗的人才完全不同。第二,工商管理碩士既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又要求具備廣博而全面的知識,結合企業管理的各種職能(如生產管理、財務管理、營銷管理、人事管理、決策管理、經營戰略等)學習多門課程,形成廣博知識與較強能力的綜合水平。這與理論研究型人才明顯不同。第三,工商管理碩士要有戰略眼光,有勇于開拓、艱苦創業的事業心與責任感,能聯系群眾,有組織指揮生產的應變、判斷、決策的能力。因此,在培養過程中要強調能力的培養訓練。第四,工商管理碩士可以招收有各種專業背景并有實踐經驗的大學畢業生,便于培養綜合全面而又是復合型的人才。經過研究生階段系統、科學的培養教育,使他們畢業后能夠勝任工商企業和經濟管理部門中、高級職務所擔負的工作。
二、關于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的名稱等問題
1. 專業及學位名稱暫定為“工商管理碩士”。由于目前尚處于探索和試點階段,所以暫將“工商管理”專業用括號附在現行學科、專業目錄中經濟學門類企業管理專業和工學門類管理工程專業之內。
2. 為便于對外交流,工商管理碩士的英文翻譯即為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3.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和管理。
三、關于在少數高等學校試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的問題
工商管理碩士與現在培養的經濟學、工學門類管理專業碩士是不同規格的人才。培養這種人才,需要調整師資結構,改革教材建設,改革招生辦法與培養方式。
此項工作已進行了兩年的研討,提出了工商管理碩士參考性培養方案,并且已有培養應用型經濟學人才的經驗;不少學校的經濟管理學院得到國內各經濟、產業部門的支持與資助;有些高等學校經濟管理學院與發達國家高等管理院校建立了經常的聯系與合作,聯合培養過“MBA”,可借鑒其經驗為我所用。所以,在少數學校試點培養工商管理碩士是可行的。
考慮到我國高等學校的師資尚缺乏實際部門的工作經驗,課程設置、教材建設尚需逐步完善、健全,因此試點工作應本著態度積極、步驟穩妥、保證質量、積累經驗的原則穩步前進,防止大起大落。目前,只能在少數單位進行試點。
對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進行試點的學校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有較多的財經、管理類的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這是工商管理碩士培養工作所要求的總體水平與綜合優勢上的基本條件;2. 能獨立開出配套的、適合中國國情的有關課程;3. 與工商企業或經濟管理部門有聯合辦學、委托辦學、合作科研的較穩定的協作關系,或能從企業中招生解決生源問題,能在企業建立實習基地;4. 有一批適合從事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教學的教師,有較多研究實際問題的科研課題;5. 有一批比較適合中國國情、能聯系實際的教材;6. 與發達國家的高等經濟、管理教育的有關單位有較穩定的交流關系。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征求有關專家組意見后可批準為試行單位,開始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試行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工作。
四、關于成立研討小組進行研究及指導試點工作的建議
第九次學位委員會會議之后,成立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研討小組,負責此專業學位的進一步研討工作和指導試點工作。在適當的時候提出試點總結報告,為正式設置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做好各項工作。
研討小組由相關學科的學位委員、學科評議組成員、有關試點單位的專家、管理工作人員和工商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的人員組成。由秘書長審批后開始工作。
關于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培養過程的若干基本要求
一、師資
教師是MBA教育質量的基本保證,要求做到:
1.在MBA的任課教師中,具有教授及副教授職稱、或有博士學位并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或任現職五年以上的講師的比例不應小于80%。
2.教師授課之前必須將本課程的教學計劃與大綱(教學日志)發給學生并交有關管理部門存檔備案。
3.教師在完成授課任務后,在課程考試前,要由教學管理部門組織學生進行課程教學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反饋給教師。各學??筛鶕约旱膶嶋H情況設計評估表和確定評估方法。評估表格要保存,以便抽查。評估結果應作為審定教師上崗資質的依據之一。
4.為了加強院校之間的教學交流,各院校MBA任課教師必須參加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舉辦或委托舉辦的相關的教師培訓和交流活動。
5.在核心課程的授課中,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戰略管理、運營管理、組織行為學等課程必須聘請具有實踐經驗的專家參與授課,或作相關的專題報告。
二、教學
教學環節是MBA質量保證的基礎,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以下10門核心課程中至少要開設8門:
(1)管理經濟學(或經濟學)(2)組織行為學(3)數據、模型與決策(4)會計學(5)財務管理(6)市場營銷(7)運營管理(8)人力資源管理(9)信息系統與信息資源管理(10)戰略管理2.MBA學生至少要修滿45個標準學分,其中大部分學分應通過考試取得,專業課(不含政治、英語)學習應不少于600學時。必須完成國務院學位條例規定的申請碩士學位要求的全部教學環節。
3.核心課程教學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時間用于案例教學,其它選修課至少五分之一的時間用于案例教學。
4.課程設置、教育環節或課程內容中應包含有企業社會責任和商業倫理教育方面的具體內容和明確要求。
5.學生上課出勤情況必須嚴格記錄,凡每門課程缺課累計在1/3以上的學生必須重修該門課程。
6.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實踐能力的訓練,每位學生至少要完成一個解決實際問題的分析報告。
三、管理
為保證MBA培養的秩序和質量,各學校必須做到:
1.具有統一的MBA培養機構和集中管理體制,MBA的招生和教學必須統一管理,不允許一個學校內有多個教學機構同時招收和培養MBA。
2.具有一套完整的MBA教育管理的規章制度,至少要有學生管理、教師管理、教學管理、質量評估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3.所開設各門課程都必須有規范的教學大綱和比較系統的教學管理文件。
全國工商管理碩士(MBA)教育指導委員會
(1994年制定,2005年5月17日修訂,2009年5月18日第二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