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語翻譯 有必要通讀全文嗎?如何提高?
[摘要] 關于翻譯,一直有很多人問是否需要通讀全文,以及如何去提高,等等。
考研英語翻譯部分由一篇400字左右的文章組成,其中劃出5個句子,要求考生在30分鐘內譯完。2002年題型更改之前,每句3分,一共15分,現在每句2分,一共10分。關于翻譯,一直有很多人問是否需要通讀全文,以及如何去提高,等等。
一.有無必要通讀全文?
完全沒有必要。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需要回頭看看前文:
1.出現it,he,they等代詞時,需要回讀前文以確定它們所指代的人或物。
2.出現某個單詞有歧義,可作多種理解時。
二.如何做好翻譯?
翻譯有三個步驟:正確理解原文;用地道的譯入語表達原文;對譯文進行修改潤色。
百分之百正確地理解原文,是做好翻譯的前提??忌谝延械挠⒄Z理解基礎上,應針對翻譯部分著重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句子中相對應的部分。請看例句:
The behavioral sciences have been slow to change partly because the explanatoryitems of ten seem to be directly observed and partly because other kinds of explanation shave been hard to find.
這一句很明顯可以分為A,B,C三個部分,A為果,B,C為兩個并列的原因。明白了這一點,可以解決兩個問題:1.全句大的結構可以確立為:之所以有A,部分原因是B,部分原因是C;2.B部分中explanatoryitems比較難以翻譯,尤其是item一詞,但結合C部分,可以確定explanatoryitems實際上就是explanations的意思,短語otherkindsof進一步驗證了這一點。
2.時態。英譯漢時,常需借助著、了、過等助詞和時間副詞來表達原句的時態。請看例句:
Therewillbetelevisionchatshowshostedbyrobots……
翻譯本句,需添加屆時一詞來表達原文的將來時態。再請看:
But even more...,for what they were seeing were the pattern sand structures that existed 15 billion years ago.
本句官方給出的參考譯文是:因為他們看到的是150億年前宇宙云的形狀和結構。我認為,這個譯文翻譯的實際上是for what they saw而不是forwhattheywereseeing,換言之,它不足以表達一般過去時和過去進行時的區別。
再請看:
...anddigitalagewillhavearrived.
有考生將其翻譯成數字時代將會來到,體現的是一般將來時而不是將來完成時。
3.詞的單復數,大小寫等細節問題。請看例句:
Science moves forward, they say,not so much through the insight so fgreat men of geniusasbecause of more or dinary things like improved techniques and tools.
此處insights能否做洞察力講?如果能,洞察力有復數嗎?如果不能,它又當做何解釋?
順便說一句,not so much...as...引導的兩部分是對應的,因此可以確定,此處的through與后面的because of同義。
注意詞的單復數還有一個實際用途,就是可以比較快地確定代詞所指為何。請看例句:
But even more important, it was the farthest..
根據現在的評分標準,it不能簡單地譯為它,而應回讀前文,找出它具體所指為何。在完成這一任務時,考生只應看前面的單數名詞而忽視一切復數名詞。
英語還有一些特殊的表達方式,如將兩個同義詞用and相連,強調表達一個意思,還有盡可能避免重復,這些都是考生應該注意的。限于篇幅,在此恕不贅述。
正確理解原文后,接下來就是翻譯。翻譯時,考生應著重注意處理好句子結構以及句序。翻譯部分的句子,大多為復合句,漢語中沒有從句,因此,正確處理句子結構以及句序,實際上就是正確處理從句。請看下表:
定語從句狀語從句賓語從句主語從句同位語從句表語從句簡單句并列
可以看出掌握好定語從句和狀語從句的翻譯至關重要。
修飾潤色這一工作,針對考研,只需看看有無明顯的漏譯錯譯即可。
三.常用的翻譯技巧有哪些?
應付考研翻譯,比較常用的翻譯技巧是添減詞和詞性轉換。
四.人名地名怎么翻譯?碰到不認識的單詞怎么辦?
常見的地名需要適當積累,例如美國常見州的翻譯。不常見的人名地名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適當音譯。
萬一有不認識的詞,最好忽略不譯,切忌胡亂翻譯,因為一個錯譯遠比一個漏譯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