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我校按照學科門類和不同學位類型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招生學院將根據招生名額和初試成績等情況,按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的分數線(不低于學校基本復試線)及復試考生名單。我校將本著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察,進行復試與錄取工作。

相關說明(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分數線以上表為準):
一、此分數線為學校劃定的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單科、總分的最低分數線,單科、總分須同時滿足要求。考生能否進入復試,還須達到各學院按差額復試比例規定的各項單科和總成績要求,請考生們咨詢或查看報考學院網頁公布的實際復試分數線。
二、按國家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單考、專業學位除外)條件是:
(1)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洲、119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符合國家規定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單科成績符合學校相應基本復試線標準,總分可降低5分參加復試。
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者,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志愿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在相應復試線基礎上,總分可降低10分參加復試。
四、校外調劑:未達到我校基本復試線及復試落選考生,待國家分數線公布后,凡達到分數線者,可聯系校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向校外調劑具體程序屆時將在我校“研招網”另行通知)。
五、復試時間和具體復試辦法于近期在學院網頁公布。
按照教育部有關復試工作的要求,學校在復試中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將抽調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察,以確保復試程序的有效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