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起碩士研究生考試作弊案開庭審理
[摘要] 三名已經取得醫師資格的“80后”,為考研尋求“捷徑”,想通過“高科技”作弊通過考試,還找來兩名朋友幫忙在考場外操作發射信息,最終,五人被抓,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公訴。
【考試點考研網06月03日】三名已經取得醫師資格的“80后”,為考研尋求“捷徑”,想通過“高科技”作弊通過考試,還找來兩名朋友幫忙在考場外操作發射信息,最終,五人被抓,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公訴。
“我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犯下了嚴重錯誤,辜負了社會,也辜負了父母多年來對我的培養,希望法庭能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6月1日,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新疆首起組織考試作弊案,新婚不久的被告人張超在法庭最后陳述時說道。因涉案當事人多、情節復雜,此案未當庭宣判。
考研作弊被抓
方言、張超、沈力軍是昔日大學同窗,如今栽在一場考試上,成了“難兄難弟”。
2015年7月至8月,3人為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共同出資“備戰”。他們分工明確:方言負責從網上購買作弊用的發射裝置、接收信號筆和考試答案;張超負責提供筆記本電腦,請同學衛龍幫忙操作筆記本電腦發送考試答案,并找來朋友葛輝開車;沈力軍負責提供給發射裝置供電的電瓶。
2015年12月26日,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開考。7時30分許,葛輝將載有作弊設備的白色寶來轎車開入新疆某大學對面一酒店停車場,衛龍在車內“行動”,方言、張超、沈力軍3人在某大學考場內接收答案。
當天10時50分許,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局工作人員在對該大學考點進行信號監測時,發現可疑作弊信號,立即通知警方,隨后5人落網。
被告人稱“放棄作弊”
6月1日的庭審持續了近3個小時,這期間,5名被告人始終低著頭。
“你是如何到案的?”庭審中,公訴人問張超。張超說,考試快結束時,監考老師走到他面前,將他帶出考場。
“你在考試過程中是否看到答案?”張超的辯護人問。“考試前宣布考試紀律時提到,作弊將面臨最高7年刑罰。所以我借口上廁所,把信號筆關閉放進羽絨服口袋了。”張超說。在隨后出示證據時,公訴人提供的一張考場內監控視頻截圖顯示,張超當天穿的是一件黃色羽絨服,考試過程中一直掛在座椅靠背上。“據此,張超在考試過程中自愿放棄作弊,且沒有達成作弊目的,懇請合議庭查明事實,作出公正裁決,建議緩刑或單處罰金。”張超的辯護人在法庭上陳述。
量刑上存在爭議
在法庭調查階段,5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并請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該不該免于刑事處罰,成為當天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
被告人葛輝、衛龍的辯護人辯稱,葛輝、衛龍對該起事件的組織、策劃并不知情,均是考試當天早晨到達現場后才知曉,情節輕微,社會影響較小,沒有達到嚴格意義上的“組織”行為,建議對他們免于刑事處罰或從輕處罰。
公訴人提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案5名被告人系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中組織作弊,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系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被告人衛龍、葛輝的行為不屬于情節輕微。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攜帶具有信號發送或接收設備的、為作弊提供設備、幫助的均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此案未當庭宣判。(文中涉案當事人均為化名)
【考試點編輯:點點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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