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歲的女子李青(化名),2014年研究生畢業后在西安一家公司上班。去年4月查出患了尿毒癥。
5月11日,夜幕下的李青,一個人靜靜站在窗前發呆,手里拿著一大疊看病的藥單,那是她在百度搜索到的西安雁塔祈康中西醫結合醫院(以下簡稱祈康醫院)開出的,住院治療及出院后復查共花費約30萬元,錢花了不少,病情卻越來越重了。
病急亂投醫
通過百度搜索查找治療方式
現代醫學認為,尿毒癥是腎功能喪失后,機體內部生化過程紊亂而產生的一系列復雜的綜合征,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尿毒癥實際上是指人體不能通過腎臟產生尿液,將體內代謝產生的廢物和過多的水分排出體外。
去年4月1日,李青在省人民醫院查出尿毒癥,需要透析,但在省人民醫院排隊透析的人太多,無奈之下,一家人通過百度搜索相關知識和治療方式,排在百度第一位的西安雁塔祈康中西醫結合醫院(以下簡稱祈康醫院)吸引了他們,他們宣傳治療尿毒癥有新突破,不用透析不用換腎。李青全家人在看這個醫院的介紹時,網頁彈出一個對話窗口,在輸入相關信息后,網上醫生進行了簡單解答,隨后有一名自稱是主治醫生的人打來電話。
李青和家人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于去年4月6日下午6時,趕到祈康醫院。當時該醫院是下班時間,透析一次需600元,加班費300,其他輔材200元。從此,李青就在這家醫院開始住院治療。
今年5月11日,李青在家里拿著的一大堆藥單顯示,從去年4月6日開始治療,1周3次透析,每次600元,每周1800元;每天一次醫院獨家秘方免疫平衡治療法1800元,每周一萬多元;醫院獨家秘方吸附治療每次7000元,每月2次;醫院獨家秘方打造血干細胞,1個單元16000元,需要打6個單元,合計9.6萬元,再加上相關的材料費共計10萬元。醫院告訴李青,造血干細胞,需要從北京空運過來,錢要提前匯到北京去,所以只能交現金,沒給她開具任何票據。
到了去年6月1日,李青家里實在無法支付這個費用,提出出院,醫院又給她開了4萬元的獨家秘方中藥。李青住院兩個多月花掉26萬元,加上后來復查,李青在祈康醫院共花掉約30萬元。
病情加重
造血干細胞療法幾乎沒起作用
李青說,去年6月1日她出院時,主治醫生趙某對她說,她打了造血干細胞,半年后就不用透析了。
從此她就天天盼著半年的時間快點過去。然而,她的病情卻越來越嚴重,只好到其他醫院進行檢查。西安一家公立大醫院的醫生說,她的身體比較弱,必須每周透析兩次。這位醫生說,像她這么年輕,尿毒癥的病情不應該這么重,而且尿毒癥患者不可能脫離透析治療,通過打造血干細胞這種方式,很難起到作用。
聽到這話,李青哭了幾天。隨后李青找到祈康醫院,質問花這么多錢為何沒效果。趙醫生說,治這種病在他們醫院還有花50多萬的,30萬根本不算啥。
看到李青不愿再在祈康醫院治療,醫生還專門做家屬工作,說有病就要治療,希望家人再借些錢給李青治病。
李青的哥哥說,去年6月,醫生讓他們配合繼續住院,說白了就是要再掏錢。
魏則西事件后
醫院聯系患者協商退還部分費用
今年5月初,魏則西事件(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2級學生,患滑膜肉瘤。在百度搜索“武警北京總隊第二醫院”后,在該院進行了生物免疫療法花了20多萬元,但病情迅速惡化。今年3月30日,魏則西在網上記錄了自己求醫的經歷引發廣泛關注。4月12日22歲的魏則西去世)發生后,莆田系醫院的做法,讓李青想起自己的治療經過,在李青尿毒癥的病友群里,大家將自己如何治療、如何加錢的情況進行交流后,李青把她的治病經過發到朋友圈。讓她沒想到的是,早已不跟她聯系的主治醫生趙某開始主動打來電話,先問了身體情況,并讓她不要在網上發在醫院治療的事情了。趙某還主動提出:如果中藥沒有吃完,他可協調醫院退2萬元。
李青質疑,這2萬元為何早不退,而是她在朋友圈把治療經過說了后才提出退?對于質問,趙某說可以到醫院談。
5月7日,李青的哥哥到醫院談判。跟他談判的兩名醫生,主要是試他的口氣,也沒談出什么結果。
5月10日,趙醫生再次給李青打電話稱,如果還有其他要求可再提。
5月1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正在采訪李青時,祈康醫院一名姓宋的醫生打來電話,當李青接電話時,對方卻是她的主治醫生趙某。記者通過手機免提聽到:
李青:趙醫生,怎么是你,這不是宋醫生的電話嗎?
趙醫生:是宋醫生的電話,我用我的電話給你打了幾次你都不接。
李青:我出院都一年了,你從來沒有給我打過電話,為什么現在就不停地打電話?
趙醫生:你別激動,有事好商量,你抽空到醫院里來,咱們當面聊聊,想想解決的辦法。
李青:我準備將我的事情向媒體反映,向當地醫政部門反映、向法院反映。
趙醫生:你別這樣,醫院不是答應給你退2萬元了,有事好商量。
李青:這2萬元是什么錢,是封口費?還是補償費?事情都過去一年了,醫院為什么要給我退這部分錢?
5月16日,李青和家人去了祈康醫院,李青向醫院索要她在治病時打造血干細胞時花的10萬元現金的票據,但對方堅決不給。同時,醫院一再叮嚀,此事不要向媒體反映,更不要向衛生部門反映。
當日下午,醫院給李青出了一份困難援助協議,大體意思是,由于患者自費,家庭困難,醫院對此十分同情,經協商將患者在腎內科住院治療期間部分費用退還,另外出于人道安慰,一共給予經濟補償費2萬元。補償后,患者及家屬不能再有任何異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祈康醫院提出任何訴求。此協議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出現爭議。對于這份協議,院方稱現在因為魏則西事件風聲比較緊,口頭向李青及家人講,以后不再提起造血干細胞的事情。
這份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一名資深律師說,從這份協議上來講,患者不得有任何訴求一項就沒有約束力,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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