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港澳臺學生可參加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
[摘要] 教育部日前印發《201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辦法》。符合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學生既可參加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考試,也可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入學考試科目不設思想政治理論。

教育部日前印發《201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辦法》。符合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學生既可參加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考試,也可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入學考試科目不設思想政治理論。
高校針對港澳臺考生的命題難度和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招生考試相當,命題其他具體要求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相同。試題表達方式及用詞將更注意通用性,以便考生按要求答題。初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至13日9:00—12:00、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科目在4月13日9:00—15:00進行。招生單位要在復試前嚴格審查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港澳臺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招生單位既可使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招收港澳臺研究生,也可不使用招生計劃招收港澳臺研究生。對于使用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在學期間相關收費標準和待遇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相同,并納入計劃管理,招生單位將根據實際錄取情況安排一定招生計劃用于招收港澳臺地區考生;對于不使用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按規定收取學費等相關費用,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數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忌荒芴顖笠凰猩鷨挝坏囊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兼報計劃內全日制研究生或計劃外全日制研究生。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由招生單位報有關部門審批確定,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加招生單位優秀生獎學金的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