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史綱:謹記八大不平等條約
[摘要] 考研政治在選擇題的考查中,往往會對《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的一些基本史實進行考查。在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過程中,與外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就是史綱考試中需要著重掌握的史實內容。對于條約,大家不需要記住具體的詳細內容,只需牢記每個條約里外國攫取的主要特權即可。

《南京條約》
簽訂于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中國喪失了領事裁判權(司法權),割讓香港島喪失領土主權,協定關稅喪失關稅主權。它是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是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開端。
《虎門條約》
1843年中英簽訂《虎門條約》,有關于片面最惠國待遇(關稅主權)的內容。
《天津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1858年中國與英、法、俄、美簽訂《天津條約》,其中有外國公使可以常駐北京,外國船艦可在中國長江各口岸通航的規定。
《北京條約》
1860年中國與英美簽訂《北京條約》,開放天津;將九龍南部割讓給英國。
《馬關條約》
中日甲午戰爭期間,1895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列強可以直接在中國辦廠,割讓遼東半島、澎湖列島、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使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條約》
八國聯軍侵華期間,1901年中國與英、美、俄、德、日、奧、法、意、西、荷、比簽訂《辛丑條約》,外國可以直接在中國駐軍。至此,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真正形成。
逐次割讓香港的三個不平等條約
1、1842年《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1860年《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3、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條例》以及一系列租借條款中,將九龍北部以及新界租借給英國99年,1997年期滿。
英國等西方列強在中國攫取的侵略特權有哪些?
1、割占香港島,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2、外國船艦可在中國領海自由航行,破壞了中國的領海主權;
3、外國人在華不受中國法律管束,享受領事裁判權,破壞了中國的司法主權;
4、協定關稅,則破壞了中國的關稅主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