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一沈陽籍大學生到湖北省公安廳舉報稱,自己參加某教育培訓機構的考研培訓,該公司承諾“包過”,可自己被騙去了18萬元,而研究生考試他卻沒考過。2015年3月11日,在公安機關的偵查下,該考研培訓公司的創辦人揣某、潘某兩人到警方投案自首。
博士夫婦開作弊公司 涉案考生884人
經查證,該案違法所得高達一千萬余元,渉案考生884人。
在2014年12月27日,武漢某考場的工作人員向專班反饋:有一異常無線電信號疑似正在播報考試答案。當民警追蹤至離考場近一公里處,發現信號源來自位于武漢市洪山區的華順經緯企業咨詢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互聯網上有大量招生培訓信息。其宣傳致力于研究生培養、職業培訓等多個領域,涉及管理、教育、農業等多個專業領域的人才培養。公司目標是創國內一流的教育培訓機構,還標榜以“誠信、卓越”為辦學宗旨,屢創考試“奇跡”,其考研合格率居于同類培訓學校之首,解決眾多考生“考研難”這一難題。
而該案主犯揣某、潘某在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組織同伙從事助考活動的犯罪歷程。他們夫妻二人是武漢某區當年的高考狀元,為名牌大學畢業生,并攻讀了碩士和博士學位,兩人成立公司的目的正是為了“正大光明”地進行助考犯罪活動。
該公司員工擁有眾多長期合作、關系穩定的業務伙伴,業務范圍從最初從事助考業務,拓展到涵蓋助考、學歷獲取、代寫論文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
揭秘
起底助考犯罪流程
經民警偵查,助考犯罪活動的具體流程大致分為招生推廣、業務培訓和實施作弊三個階段。
在招生推廣層面,其考生來源分為“公單”、“私單”兩個渠道。所謂“公單”,即由公司出面通過分布全國各地的代理商購買有意作弊的考生資料。僅在2015年研究生考試中,直接向其提供考生資料的代理商就多達43個,這些代理商均是其在多年從事助考活動中積累的人脈資源。
所謂“私單”,即通過公司的四名招生經理分別招收的考生。招生經理通過兩種途徑招收考生,一是通過購買考生報名信息實施精準的電話、短信營銷。二是在互聯網上廣發宣傳廣告。在全國有影響的網站上發布“考試包過”的信息。為鼓勵員工廣辟生源,公司實行了“底薪+提成+獎勵”的激勵機制,每招一名考生,其招生經理可獲得數千元不等的額外提成。
在業務層面,其分為“VIP”及“培訓”兩種不同業務。所謂“VIP”,即物色“槍手”實施替考作弊。所謂“培訓”,即通過作弊設備實施助考。僅在2015年研究生考試中,潘某就雇傭了8名作弊操作手,每名操作手實行考生“承包制”,按預先劃定的考點片區各自負責相應考生完成作弊器材測試發放、使用培訓、傳遞答案及器材回收等工作。
在作弊流程上,公司首先與作弊考生簽訂所謂《研究生委托服務協議》,按照專業、學校、保底分數線的不同,分別收取一萬至數萬元不等費用,然后根據考生需求分別進行“VIP”或“培訓”類的作弊準備工作。最后在考試時完成作弊。
據民警查證,該公司制定的武漢大學項目管理專業研究生收費標準高達8萬元。其利用作弊器實施作弊的過程又細分為以下步驟:第一步,網購答案。考試答案均由其通過網絡購買。提供答案的上線事先安排攜帶秘拍設備的“槍手”進入考場考試。后用秘拍設備竊拍真題,并實時傳輸至考場外。場外組織人員迅速分解做題從而獲得準確率極高的考試答案。
第二步,群發答案。考試前潘某便要求各地操作手加入建立的臨時QQ群。潘某獲取答案后第一時間在QQ群內群發消息。為破解考題AB卷(俗稱“梅花卷” ) 設置的障礙,其發送的答案均包含“題干+答案”,利用關鍵字提醒作弊考生對應題號填寫答案。第三步,傳輸答案。作弊考生在考試時均攜帶了具有圖文顯示或語音收聽功能的作弊接收器作弊器偽裝成橡皮擦等文具。考場外,操作手在考場附近賓館房間內,利用發送設備將答案發送給考生。
民警提醒廣大考生,據我國教育法規規定,考生考試作弊成績一旦發現和查實,隨時可以取消文憑資格。找人和替人代考者,其行為觸犯了《刑法修正案》第九條,將面臨刑法處罰。